「常识」刘籍《琴议》中认为琴分德、境、道三个方面

  刘籍的《琴议》见于南宋嘉定间(公元1208—1224)的《太古遗音》。他在《琴议》中把音乐分为:声、韵、音三个程序。“夫和而鸣者,谓之声。”…

「常识」刘籍《琴议》中认为琴分德、境、道三个方面

  刘籍的《琴议》见于南宋嘉定间(公元1208—1224)的《太古遗音》。他在《琴议》中把音乐分为:声、韵、音三个程序。“夫和而鸣者,谓之声。”说谐和的振动形成乐音;“参叙相应,谓之韵”,讲乐音之间呼应关系构成韵;“韵而成文,谓之音。”然后再依韵的变化组织成音乐。

  他又论述了志、言、文、音的关系,说:“夫人志于所守,蕴积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谓之文;文又不尽谓之音。”言、文、音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志,即表达思想感情。他指出音乐起着语言、文字所不能代替的作用,这也是很正确的。

  刘籍在分析了音乐的构成和音乐的作用之后,进一步探索音乐所以能够感人的道理,他发现:“虽奇声雅韵寂然而废,幽情远兴,缅想常存。”为什么美妙的音乐奏完之后,它那深远的意境还能够留在人们记忆之中,久久不去呢?

  他认为音乐的艺术表现分为:德、境、道三个方面:

  其一是琴德,也就是风格、技巧。“夫声意雅正,用指分明,运动闲和,取舍无迹……参韵曲折,立声孤秀,此琴之德也。”

  其二是琴境,运用形象思维构成意境。“如遇物发声,想象成曲。江山隐映,衔落月于弦中;松风飕飗,贯清风于指下,此则境之深矣。”

  其三是琴道,即思想感情,人物性格。“又若贤人烈士,失意伤时,结恨沉忧,写于声韵。始激切以畅鬼神,终练德而合雅颂。使千载之后,同声见知,此乃琴道深矣。”

  刘籍的这些论述,为我国传统的音乐美学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作者: 乐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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