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中国音乐文化的标志是中国音乐五声音阶的形式。通过对河南舞是贾湖出土的骨笛所进行的12年研究和测音表明,这批骨笛距今12年研究和测音表明,这批骨笛距今已有九千多年的历史,它有奏出完整和相当准确的五声音阶,因此我可以断定,在距今一万年左右的新石器初期,就音乐文化领域而言,居住在中国中原地区的先民们,在全人类中率先进入了音乐文化的时期。
从旧石器时期(“从二三百万年前开始至一万年前为止”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史前考古学条”)出现的四声音阶,发展到新石器时期应用的五声音阶,就是中国音乐从蒙昧时期到音乐文化文明时期的分水岭。
在旧石器时期的晚期就出现了四声音阶,它的应用范围主要体现在劳动号子的方面,它也是当时的最高音乐形式。以后,人们为了表达更复杂的情绪,用声音来表述人们的喜怒哀乐,便在四声音阶的基础上,发展成了五音阶,使音乐走入了文明的时期,而这理论的基础,就是建立在地河地省舞阳市贾湖遗址所发掘出来的骨笛研究之上的,因为,这批骨笛记截了中国中原地区从旧石器时期到新石器时期这个阶段中国中原地区的音乐文明概况。
贾湖遗址的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
贾湖位于河南省舞阳县北舞渡镇,距舞阳县城22公里,在河南省中部偏南,地处黄淮大平原西南部边缘,是我国第二、三阶梯的过渡地带,南北、东西交流的要冲,这里河流纵横,交通便利。贾湖所在地区为现代自然区划的北亚热带向北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地貌形态为波状起伏的平原,海拔高40——100米。地势由西北稍向东南倾斜。区内气候过渡性明显,热量由北向南递增,降水量由南向北递减,地貌类型为淮河上游支流冲积–湖积平原,地洼,排水不畅,土壤淋深作用和潜育化现象明显。
人的生存是离不开水源的,贾湖境内流经河流有十多条,主要的或与遗址有关的河有:1.沙河;2.灰河;3.泥河;4.澧河;5.三里河。
据目前掌握的材料可知,这一带地区至少在一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末期就有人类在活动,在舞阳大岗发现有细石器文化遗存。这里也有仰韶时代(距今七八千年前)、龙山时代(距今四千多年前)和商周时代的文化遗存。
通过对贾湖遗址所在地环境的调查得知,这里是古人生存的优良环境,敢就是在这特定的环境下,贾湖人在这里生息繁衍一千二在多年,并在这里孕育出代表中国远古时期音乐文化最高水平的贾湖骨笛主体。
贾湖骨笛的发掘为认识远古时期音乐文明提供了依据
1978年5月14日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张居中、王胜利,在清理河南省舞阳县贾湖第282号墓时,发现该墓墓主人的白骨已不甚清晰,而唯独他左股骨旁放置的1只骨器完整无损,管身上有7个大小完全相同的接音孔和一个不知有何作用的小孔。当时适逢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裴明相和陈嘉祥两位先生到工地检查工作,裴老一见骨器出土,兴高采烈,不顾拂掉骨器身上的泥土,便按吹箫的方式对嘴吹着表演起来,由于骨器内的泥土当时尚末进行清理,还不能吹出声来。这次发掘结束后不久,张居中和郝本性所长、裴明相先生及郑州大学考古专业的宋予秦先生一同携带贾湖282:20骨器来到北京,他们首先找到了我,我当时一见到这只骨器便大吃一惊,因为它的构造和新疆哈萨克族的吹奏乐器斯布斯额(汉名应为直吹木笛)和新疆塔吉克族的鹰骨笛极为相似,为区别它们,我便称它为贾湖骨笛。它的出现,比历史上任何关于笛的记载、出土的文物和砖雕绘画都要早数千年,当即我便带他们一行到中央民族乐团找到刘文金团长,当他听了我们简单的介绍之后,便召集管乐声部的好几位同志来试奏,笛子演奏家宁保生首先用斜吹的方法吹出了它的基本音阶,这一结果使所有在场的人都受到了很大的鼓舞。1978年11月3日,我约定了黄翔鹏、童忠良先生及徐桃英、顾伯宝工程师前往郑州,并携带stroboconn闪光频谱测音仪,由黄、童二先生监测,我和徐桃英吹奏,顾伯宝操机。首先对当时出土的最完整的M282:20号骨笛进行了音序的测试,我和徐桃英分别用斜吹的方法吹奏了上行和下行的音序,又分别吹奏了河北民歌《小白菜》的曲调,相当准确的音高和坚实而又燎亮的音色,使据场的人都大为震惊,因为这只骨笛,使所有在场的人第一次听到了用八千八百年前使用的骨笛在今天发出动人的乐声。经过我们的认真分析和研究,在当时对M282:20号骨笛初步有拟褒的前题下,得出两条初步结论:1.舞阳出土的骨笛是乐器,它是我国音乐考古史中出现最早的吹奏乐器实物;2.在八千多年前制造出来的骨笛已经具备了音阶概念(这是我们为慎重起见提出的最保守的结论),这也是我国任何典籍上都末见记载的乐器实物。对贾湖骨笛的进一步发掘和深入研究,将会揭开史前音乐文化面貌的新篇章。我们还共同约定,先委托黄翔鹏先生将这次考查的测音成果写成文章布告天下。并约定在末揭开贾湖骨笛面貌的时候,暂时先不要发表更多的文章,以避免出大的差错。
对贾湖遗址的发现,发掘和整理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的。在20世纪60年代,舞阳县博物馆馆长朱帜先生最行发现贾湖文化遗址,80年代初,赵世纲、郝本性先生都曾起到过决定作用。本发掘项目的领队裴明相先生曾多次到发掘场地检查指导发掘工作,而张居中先生更是在1984年至1987年的第二次至第六次的发掘工作中主持了发掘工作的进行,并有多人参加这一实践,因此,对贾湖文化遗址在发掘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是和大家共同努力分不开的。
在1984—1987年的发掘工作中,曾在贾湖遗址中发掘出了26只骨笛,尤为重要的是在此期间发掘出了贾湖最早期的骨笛(即第一批到达贾湖的人使用的骨笛,时间为距今九千多年),现在还能用它们吹奏出四声音阶和完整的五声音阶(完整数据下节“关于贾湖骨制作中‘数’与‘律’的概念”)贾湖早期的M341:2号(六孔)骨笛的测音结果表明,在距今九千年之前,我国中原地区已经开始应用五声音阶,在骨笛的制作中也已得到充分的体现。从出现五音阶,到能制造出五声音阶的骨笛这个过程到底有多长时间,目前我们还难以作出准确判断。五声音阶骨笛(即M341:2号)其音的准确度至今还使我们感到惊异,对贾湖骨笛晚期、中期和早期骨笛的不断发现,尤其是骨笛精品的出现,加上我们在认识和研究工作的不深入,在90年代初期我已感觉到要揭开近一万年以年以来中国音乐文化文明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如果说在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期最高音乐成就是四声音阶为代表的劳动形音乐思维为主体的话而进入新石器时期后,完整的五声音阶的使用,已使中国的音乐进入到一个新的音乐文明时期。这个出现了近一万年的五声音阶,它至今在中国的广大惮音乐范畴中仍然保留着它几乎是不可动摇的地位,近百年来我国一批很成就的作曲家,他们创作的优秀音乐创作,并在现代的音乐舞台上和音乐市场上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我们今天通过对贾湖骨笛的深入研究,其目的就是在寻找中国音乐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过程,为我国民族音乐的继成和发展找到新的思维途径,为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找到新的思维途径,为世界音乐文化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在贾湖骨笛一千二百多年的流传和变化之中,我们也许能得到新的启示。
贾湖骨笛的历史分期
贾湖遗址迄今共出土二十余支骨笛,从这些骨笛的形制来看,显然可以分为3种类型,经与贾湖文化遗存的3个大发展阶段基型,它与贾湖文化遗存的3个发展阶段基本相符,骨笛的3个类型和分期为:
(一)早期,距今九千多年到千六百年左右,骨笛上开有五孔、六孔,能奏出四声音阶和完备的五声阶,其骨笛的编号为:1.M341:1(五孔);2.M341:2(六孔)。
(二)中期,距今八千六百至八二百年左右,骨笛上开有七孔,能奏出六声和七声音阶,其笛的编号为:3.M344:4(七孔);4.M344:5(七孔);5.M387:17(残);6.M282:20(七孔);7.M282:21(七孔);8.M233:3(七孔);9.M233:4(七孔);10.M270:2(七孔);11.M270:3(七孔);12.M411:14(七孔);13.M121:8(七孔);16.M73:6(残存四孔)。
(三)晚期,距今八千二百至七千八百年左右,能奏出完整的七声音阶以及七声音阶以外的一些变化音,骨笛的编号为:17.M263:(七孔);18.M253:4(八孔);19.M253:9(七孔);20.T18③:16(残);21.T61④:1(残);22.M90:4(残);23.M81:1(残)。
其它的墓葬发现的骨笛出土时已成残片,难辩别其孔数,故不列入编号。
在遗址中出土的早、中晚3个时期的这批骨笛,像M341、M344、M282、M233、M270、M78、M253等墓葬,每墓均出土两支骨笛,这是一种很值得研究的现象,这些墓葬与同期的墓葬相互,墓室的规模都比较大,随葬品较多,其中以中期的M282墓葬规模最大,随葬品竟有60件之多,且出土的2支骨笛质量最精,虽然它们在制作上时间上有差异(以后将撰文专门论述),但由我们可以推测出,这些墓主人在生前都有一定的特殊地位,他们既可部落或氏族的首领,也可能是部落或氏族中能沟通天地和人神的巫师,他们是骨笛的主人,也是骨笛的制作者和使用者。在这里要特别引起我们的注意的是M341:1号和M341:2骨笛前者为五孔,能奏出四音阶后者为六孔,能奏出完整的五声音阶,这两支骨笛并非制作于同一个时期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贾湖骨笛在一千二百多年传过程中的继承和发展之间的关系(此问题将在下文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