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与事的关系
摩尼天虹
理是指理论。事是指实践。
世人常说,想把事情做好,一定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如果理论与实践分了家,就经常会闹笑话。
事离了理,就成了蛮干。理离了事,就成了空想。所以理与事是不可分离的。弹琴当然是这样的。
理与事相结合,也是由浅入深的,一般可分为几个步骤。
初学弹琴的人,一般情况下,要从事入手。老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如果自己乱发挥,往往学不到真东西。此时是重点是依前人的理论,如实地实践。
所谓熟能生巧,通过切实地实践,久而久之,也就有了经验。 对琴则有了自己的体会,自己的理解。先贤有云:“学我者生,像我者死。”只知照搬前人的,难以有大的成就。通过向前人学习,产生自己的理解,进而通过总结结晶成理。这是一种升华。当然,这理是建立在事上的。没有事,也就上升不到理。
但是,光总结出了理论还不够。理论一定是有用的。如果总结出的理论没有用,那要理论干什么呢?所以,要进一步用理论去指导琴学的实践,再以实践去促进理论的完善,然后再以更完善的理论进一步指导琴学的实践。这也就是所谓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也是有层次的。初期的理论结合实践,是有理论,有实践,两者由人有意地再结合。而理论与实践是相互依存的。在琴学的钻研中,离了一个,也就谈不上另一个。所以,在理论结合实践的更深一步,当是在以琴理结合琴学实践的基础上,久而久之,不再刻意注重结合,因为其时琴人已真正对理事相互依存的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而所做往往也自然而然地合乎琴理。放下对琴理的执着,却又不离于琴理。当然,这是很难做到的,甚至是难以理解的。要想真的体会,需要通过长期的努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