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3-263),字叔夜,中国魏晋时期一位才华横溢而又傲骨铮铮的哲学家、文学家和琴家。他的音乐理论及其古琴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琴赋》和《声无哀乐论》两篇文章中,是嵇康政治观、人生观和音乐观的集中体现。在《琴赋》序言中,作者开门见山地表达了他对音乐的喜好,“余少好音声,长而习之,以为物有盛衰而此无变。滋味有厌,而此不倦。”认为音乐 “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莫近于音声也”,肯定音乐的社会作用。认为八音之中,“琴德最优”。《琴赋》也是一篇音乐评论文章,他将当时流行的作品分为雅曲和通俗琴曲两类,在推崇雅曲的同时,也肯定了民间的琴曲。在《琴赋》中,从琴的制作到演奏、创作,都记载了许多古代隐逸之士和有关古琴的故事,文中描写那生长梧桐的山川,其钟灵隽秀,引来无数隐士,如荣启期、绮里季之辈,相与登飞桥,越深谷,攀琼枝,爬山颠。嵇康认为只有如此有仙气神采的山川长出的梧桐,才可配做绝世好琴。嵇康通过前代的隐士高人之琴缘来赞美古琴,以此寄托自己的志趣,陶冶情操。
魏晋名士对音乐的喜好,是和魏晋时期的时代背景紧密相连的,同时由于个人性格和气质不同,造就了士人不同的命运。嵇康的《声无哀乐论》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重要理论著作,它所反映的“声无哀乐”的音乐思想与以《乐记》为代表的儒家的音乐思想相对立,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音乐思想的两大源头。《声无哀乐论》中提到的许多音乐美学问题,具有创始意义。他在文章中探讨了音乐与感情、创作与演奏、演奏与欣赏等问题。通过“秦客”和“东野主人”之间的反复辨驳,提出了“声无哀乐”的观点,明确指出“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即音乐是客观存在,而哀乐之情是人主观的宣泄)。这是他“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观念在音乐上的体现,他和阮籍一样,不是从根本上反对传统的礼乐制度,只是坚决反对当时那种虚伪的礼教,激烈抨击那些在理论上以儒家信徒和礼法之士自命,而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肆意篡改儒家思想,以营私利的小人。
嵇康以弹奏《广陵散》一曲闻名于世,许多人前来求教,嵇康概不传授。他因不苟合于司马氏的统治,40岁时为司马氏所杀害。据说在临刑前,有3000太学生为其求情,但未能获得赦免。1961年南京西善桥南朝墓出土竹林七贤画像砖,描绘了嵇康席坐抚琴,气宇昂轩的形象。他的名篇《与山巨源绝交书》及对《广陵散》的喜爱都是他愤世嫉俗、刚正不阿性格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