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朱长文(1038——1098)的《琴史》,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琴史专著,它成书于1084年,朱长文字伯原,号乐圃,江苏苏州人。中国有关音乐历史的记载出现很早,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吕氏春秋》有《古乐篇》等,专门叙述音乐的起源等问题。至西汉,《史记》的“乐书”开创了史书记载礼乐的体例。其后的历代正史中,均有音乐志或礼乐志的记载。琴学理论也作为宫廷雅乐的一部分被记录下来。但是,直到《琴史》出现之前,这些内容只是作为历史典籍的组成部分而存在。《琴史》是历史上第一部独立的古琴专门著作,它标志着中国琴学及其理论在北宋时期己经独立发展起来。
《琴史》全书共六卷。前五卷按时代顺序收入先秦到宋代共156位琴人的事迹,和对历代琴家的述评。其卷一按照历史时间的顺序先后叙述了尧、舜、禹、汤等9位历代帝王及周公、孔子等26位贤人与琴相关的事迹。卷二部分收录了师旷、师襄、伯牙、钟子期、邹忌、雍门周等宫廷乐师或民间琴人,以及卫女、百里奚妻等妇女的琴艺传闻,这在封建时代十分难得。卷三记录了汉、魏、晋时期的琴人琴事。如汉高祖、淮南王刘安、司马相如、刘向、桓谭、蔡邕等人。卷四是内容比较丰富的一部分,所收琴家较多,如陶渊明、王僧虔、董庭兰、薛易简等,反映了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七弦琴艺术的发展。其中对民间琴家的收录超过宫廷琴家,这既是当时存在的客观历史事实,也是朱长文的琴史观和历史观的反映。卷五为宋代琴人,有宋太宗、崔遵度、朱文济等10人。
《琴史》第六卷为琴学的专题论述,有《莹律》、《释弦》、《明度》、《拟象》、《论音》、《审调》、《声歌》、《广制》、《尽美》、《志言》、《叙史》11个专题,集中体现出朱长文的史学观和音乐美学思想,即整体上反映出作者尊儒的思想与传统的琴乐观。如“音之生,本于人情而矣。夫遇世之治,则安以乐;逢政之苛,则怨以怒;悼时之危则哀以思。”他认为弹琴不仅为己,也能为人,琴乐可以调气养神,如“古之君子 ,不彻琴瑟者,非主于为己,而亦可以为人也雅琴之音,以导养神气,调和情志,掳发幽愤,感动善心,而人之听之者亦恢然也岂如他乐,以蹈心堙耳,佐欢悦所,以为上哉。”关于琴乐与政通的观点,如“是故君子之于琴也,非徒取其声音而已,达则于以观政焉,穷则于以夺命焉。”
《琴史》作者把宋以前的古琴历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由此勾勒出古琴历史的基本面貌。其编撰体例和史料的选取,都反映了作者的古琴历史观及其美学追求,对后世有着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