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儿童乐器网针对考级的曲目是否可以变通,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儿童乐器网:不可以。
现在考级一般都是演奏两首同一级别的曲目,比如考五级,就演奏两首五级曲目(限于同一教本);考八级就演奏两首八级曲目,不能是考八级用六级、七级的曲目来“变通”,也不能用九级、十级来代替。儿童乐器网认为但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被认可的。也就是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在编辑出版《全国古筝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的“前言”中,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秘书长顾春雨先生说:“对于这套曲目,他(指该书执行主编邱大成)的编辑思想是:尽可能的选用一些各流派有代表性的古筝曲。
同时,考虑到筝的流派多,作品也多,这套考级作品集里不可能都容纳,所以他主张以这套曲目为基础,考试时可根据某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补充一些自选曲目供学生选择。我认为,这样既顾及到全国考级总体水准的平衡,也有利于促进各古筝流派的发展,所以深表赞同。”儿童乐器网对此也深表常识。但具体执行起来不好操作。可行的办法是,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当地的古筝专家们集体研究,“适当补充一些自选曲目供学生选择”,并经主管部门审阅批准,才能在考级时“灵活掌握”,参照执行。但必须在规定的必选曲目中选一首,自选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