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儿童的器乐教育大多比较早,很多孩子4岁左右就开始学习钢琴、小提琴或者其他乐器了。对于这个年龄开始学习乐器我并不反对,问题是在于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以及如何制定教学计划。
除了少数很有经验的老师,大多数教师对幼儿采取的教学方法仍是高压性的,似乎每个孩子学琴的唯一目的就是成为职业演奏家。而这种高压性往往也仅体现在技术训练上。
儿童心理学研究说明,幼儿的注意力最多只能集中20分钟左右,超过这个时间,他们往往会对学习对象表现出倦怠与不耐烦的情绪。如果老师不充分考虑到儿童的这种心理特点,只是一味地追加压力,那么,在这样的教育压力下,很少幼儿能发自内心地喜欢音乐,他们能坚持下去的原因大多是迫于家长的压力。终有一天,家长也无法对孩子施加足够的压力的时候,这些孩子很自然地就放弃了器乐学习,而且放得非常彻底,彻底得让家长们瞠目结舌,以前花了数千个小时学琴,等他们放弃之后不久却连一首小品也弹不了,家里的乐器成了高级装饰品。这说明,这些孩子在内心从来没有喜欢过音乐。我想这种结果是家长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因此,我们可以让孩子从4岁左右开始学琴,但是这个阶段的教育一定是启蒙性的,重点应该放在培养孩子对音乐的兴趣上,每天让他们在玩耍中聆听音乐,给他们讲音乐故事,看音乐卡通,让孩子置身于音乐环境之中。至于每天的练习,可以根据每个孩子的配合情况加以调整,总体而言,以不让孩子产生抵触、反感情绪为准。我始终认为,让幼儿每天花大量时间练习,是老师的教学不得其法的表现。
国外有很多关于儿童早期音乐教学的书籍都指出,比较适合儿童器乐学习的年龄为7岁左右。这个时候儿童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比较能够接受相对比较正规的学习和训练。这个岁数无疑比国内晚了许多,但是他们培养出来的人才不见得就比我们少。事实上恰恰相反,我们除了有少数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的天才音乐家之外,总体来说我们的音乐教育水平还是比较低下的。因此,我认为家长和老师都不必操之过急,不要盲目追求进度,而要把精力集中在孩子音乐素养以及学习习惯的培养上,这样孩子长大之后才能保持学习的主动性,无论是否能够成为职业音乐家,这对于他们自身的素质和人格塑造都大有裨益。后者,似乎更应该是我们培养孩子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