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赫浩如烟海的作品中,这部作品可以说,是一部璀璨夺目的明珠。它的问世无疑是对小提琴演奏曲目内容的丰富。这部作品和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一样,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被人们所遗忘。
18世纪的欧洲,意大利风格的作品,以及意大利作曲家统治着欧洲乐坛。到了19世纪,巴赫的这首不朽之作才得以重见天日。德国著名小提琴家约瑟夫·约阿西姆在艺术上和演奏上赋予这部作品完美的解释和无与伦比的演奏,才使得这部作品被人们所重视,从此成为小提琴演奏的主要曲目之一,也奠定了这部作品在音乐舞台上的崇高地位。
这部小提琴独奏奏鸣组曲和其他作曲家创作的奏鸣曲有所不同,这部奏鸣曲不是由小提琴的启发而创作出来的,而是作者纯灵感和最宏伟艺术构思的结晶,因此在创作和构思中并没有去考虑一些演奏的技术性和局限性的问题,需要演奏家自己解决其中很复杂、很棘手的问题。
巴赫的这部巨作创作于1720年。当时的小提琴在构造上和我们今天的小提琴有所不同。首先是琴颈较短,相应的直板也短,马子的弧度也较平,使用的弦的张力也比现在的软,弓子的形状和演奏技法和现在也不尽相同,特别是在和弦的演奏上,如何演奏巴赫的这部作品,自然就产生了不同的解释,演奏和处理的手法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甚至连版本也有很大的出入。至于如何演奏?标准是什么?谁也没有勇气妄加断定。这其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必须忠实于原作;二是老曲新奏。两者的主张在今天看来依然还是那样的径渭分明。基于这一点,我想我们应在不变和万变中寻找一种似变非变的方法,将两者有机地接合起来。
巴赫的这部小提琴独奏奏鸣组曲(六首)采用的是典型的古代组曲和奏鸣曲结合的形式,第一、第三和第五是奏鸣曲,第二、第四、第六是组曲;奏鸣曲由慢、快、慢、快四个乐章组成,组曲由多种古代巴洛克组曲组成。第一、第三、第五奏鸣曲和今天我们说的奏鸣曲不同。
古代将所有的器乐曲统称为奏鸣曲,所以也有人称这部作品为“六首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